3月17日,从永煤公司获悉,该公司将清欠工作作为关乎企业生存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持续加大应收款项清欠力度,加快收回外部拖欠资金,以最坚决的态度落实清欠目标责任。
该公司建立清欠专项行动月度例会制度和清欠专项行动报告制度,定期分析总结经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度规定,对于清欠工作中发生的特别重大或紧急事项,可随时向公司报告;各单位内部建立双日报机制,及时掌握本单位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单户1000万元以上应收款项,清欠进度明显的可以向公司报告;各单位每周、每月需定期报告本单位清欠工作进展情况。
为稳步推进清欠工作,该公司对现有应收款进行全面梳理,围绕核算、对账、确权、计价、结算、支付及合同管理等环节,完善证据资料,归集追溯记录,加强日常管理,对于经营业绩稳定的债务单位,严格合同执行,做好跟踪管理;对于经营业绩较差、后续合作机会不多或面临停产关闭的债务单位,及早采取措施,通过抵账、磨账、诉讼等多种途径清收,加快清收进度;对于内部欠款清收,严格按照独立市场化运营原则,规范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
除此之外,该公司还积极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进一步调动各单位推进清欠工作积极性。明确各单位完成清欠工作阶段目标任务的,允许按一年以上长期应收款实际清收额5%的额度,用于对作出贡献职工的专项奖励和其他清欠专项支出;完成考核周期目标任务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领导按年薪10%予以突出贡献嘉奖。各单位凡未完成清欠时间节点目标任务的,按欠收额的5%扣罚工资;未完成考核周期目标任务的,按每欠1%扣2%的比例对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减发年薪,最高减发年薪不超过10%。与此同时,该公司积极开展“清欠专项行动创先争优”评比活动,依据实际业绩和贡献,评选清欠工作优秀职工、清欠工作优秀党员和若干优秀单位,并由其所在公司党委进行表彰奖励。(李连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