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笔者从赵固一矿获悉,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各级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更好地实现安全管理责任一体化,该矿实施了分管矿领导、生产科室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地面科室正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包保区队的量化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包保。各安全包保矿领导和科室包保人员必须参加其中1个包保区队的队务会,及时了解区队安全生产情况及职工的思想状况,对区队安全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并有记录可查。各安全包保矿领导每月至少要参加1次包保区队班前会或安全活动,特殊时期参会次数不得少于2次,指导区队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管理包保。各包保科室成员每旬到达包保区队施工地点1次,严格落实包保责任,认真检查所包保区队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对矿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现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安全没有把握的施工地点,坚决停止生产。
安全责任包保。所包保区队发生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出现应查未查重大隐患或被停头、停面、停运,对包保成员按区队负责人的30%给予经济处罚。在每月的矿安全办公会上,安全“双基”考核第一名和最后一名的包保科室人员要分别进行经验介绍和剖析不足。包保办公室每月对各包保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月度安全“双基”奖励挂钩。(刘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