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笔者从陈四楼煤矿了解到,该矿以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为契机,铁腕抓管理,重拳反“三违”,全面强化对职工不安全行为的治理。
该矿将下达的“三违”指标和“多查违章多获奖”相结合,要求管理人员在完成规定任务指标的同时,每多查处1人次“三违”分别按照一般、严重、红线奖励个人安全“双基”10%、20%、30%。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思路,加强典型违章行为整治,组织违章人员开展典型违章行为巡讲活动,提醒干部职工按章作业、规范操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三违”重复发生。
同时,该矿把强化班组管理作为反“三违”的突破口,规定如当班职工出现一般、严重“三违”的,对当班跟班队长、当班班长给予不同额度的罚款,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红线”的,干部一律免职,工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针对以往在“三违”管理中出现的争议现象,该矿在“三违”申诉和仲裁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公示环节,即“三违”录入系统前,必须在井口公示24小时,实现透明化管理。
该矿通过强化对“不安全行为”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管理水平,进而有效防范各类违章现象的发生,为矿井实现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丁廉洁 马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