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焦煤公司以开展安全生产“大反省、大教育、大排查、大提升”活动为契机,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提升安全生产管控水平,为下半年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实施紧急状态管理。从今年6月起至12月31日止,该公司实施安全生产紧急状态管理,并出台了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所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重新进行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未经验收合格严禁恢复生产;受水害或火灾威胁、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一律停止施工;凡是安全没有把握的,一律停产进行整改;所有突出煤层凡是能够下山掘进的,一律不得上山掘进施工;所有停产的采掘工作面,未经验收合格,一律严禁恢复生产。
严厉打击“三违”和违规行为。要求各单位以开展安全生产“大反省、大教育、大排查、大提升”活动为契机,对“三违”现象和不安全管理、不安全操作等行为,集中开展打假专项行动。凡发现指标超标、灾害治理或抽采效果不达标,以及假钻孔、假数据、假台账、假评价等情况的,立即责令单位停产整顿,并对矿长、总工程师等直接责任人从重追责。对及时纠正、制止严重“三违”、积极整改重大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职工,经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
强化干部值班和下井带班制度。要求所有矿井领导班子成员,分两个班次进行24小时驻矿轮换值班,领导下井带班必须紧盯关键薄弱环节,抓牢安全不放心地点,在现场发现和及时督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焦煤公司纪委和安监局坚持把领导干部执行值班和带班下井制度的质量和效果情况作为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严格奖惩、严格追责。
强化安全责任追究。一是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凡是在安全生产紧急状态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顶格处理。二是严格隐患责任追究,坚持“重患必停、重患必究”,对因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重大隐患除从重追究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业务部门的责任。三是严格不安全行为责任追究,凡是触犯河南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瓦斯防治三个“十条规定”及集团公司瓦斯、水害和冲击地压防治三个“十条红线”规定的职工,一律从严从重从快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真正做到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三个“零容忍”。(李振国)